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疏濬制度歷程簡介

疏濬管理挑戰嚴峻問題樹

疏濬制度歷程重大記要表

103年

經濟部103.11.14令頒布「經濟部水利署中央管河川及水庫疏濬土石無償提供使用作業要點」,以規範所屬各河川局及水資源局辦理中央管河川及水庫疏濬土石得無償提供使用,以加速土石去化,促進土石資源有效利用,確保河防安全。

104年

104年度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之相關作業規定與程序,已回歸常態由各機關自行管控,並由水利署持續綜整各機關年度疏濬量。

水利署105.7.28函頒布「疏濬工程(收入標)契約書(範本)」,以規範疏濬採售分離作業之土石販售案,由機關與土石標廠商訂定契約,規範相關權責。

105年

經濟部105.6.27函頒訂「第一類砂石碎解洗選場現地認定基準」,原礦務局訂定之「第一類及第二類砂石碎解洗選場現地認定基準」即日停止適用。

水利署105.7.28函頒布「疏濬工程(收入標)契約書(範本)」,以規範疏濬採售分離作業之土石販售案,由機關與土石標廠商訂定契約,規範相關權責。

106年

水利署106.10.3函訂「疏濬工程(保全標)補充說明書(範本)」,於契約書中明訂各項權益義務與罰則,以釐清廠商(保全標)與機關之間權責,因應疏濬工程之需。

水利署106.11.8函訂「中央管河川疏濬督導作業要點」,規定本署與所屬河川局應辦督導作業之流程、頻率,與相關查核重點項目(檢核表)。

水利署106.12.5函訂「中央管河川疏濬工區超深越界處置作業程序」,規範所屬河川局處理疏濬工區內發生疑似超深越界情事時,執行人員辦理之作業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

107年

水利署107.3.8函訂「經濟部水利署應用公路監理資訊連結作業管理要點」,與交通單位合作,介接及運用公路監理資訊,俾本署疏濬執行機關掌握最新載運土石車輛之車籍資料,以加強管理。

水利署107.4.2修訂「經濟部水利署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土石處理原則」,訂定土石出料後之查核管理機制,以維持土石標售秩序,減少物價波動。

108年

水利署108.5.22修訂「經濟部水利署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土石處理原則」補充修正出料後查核機制,以利執行。

水利署108.5.24依工程會指示函各所屬,於執行轄管疏濬採售分離之土石售料,以「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作業規定」辦理。

109年

水利署109年1月6日修正「中央管河川疏濬土石無償提供使用作業要點」、109年1月8日修正「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作業規定」、109年3月4日修正「河川水庫疏濬標準作業規範」、109年4月16日修正「河川、海堤區域及排水設施範圍內違法行為巡防取案件作業手冊」等4項強化疏濬作為。

110年

水利署110年3月24日修正「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作業規定」、「經濟部水利署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土石處理原則」、「收入標契約書(範本)」、「收入標契約書(適用共同投標範本)」等4項強化疏濬行政作為。

111年

水利署111 年2月16日修正「○○疏濬工程(收入標)契約書(範本)」、111年5月10日修正「經濟部水利署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土石處理原則」及「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作業規定」、111年7月8日修正「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作業規定」等4項強化疏濬行政作為。

回到頁首
我要反應